实验室生物类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实验室生物类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生物类废物应根据其病源特性、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地点,专人分类收集进行消毒、烧毁处理,日产日清。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一律及时焚烧处理。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满足消毒条件后作最终处置。除了焚烧和深埋外,还应提倡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方式,减少资源浪费。
实验室应有盛装废弃物的专门容器,最好是防碎裂的,里面盛装适宜的、新鲜配制的消毒液。废弃物应保持和消毒液直接接触并根据所使用的消毒剂选择浸泡时间,然后把消毒液及废弃物倒入一个容器里以备高压或焚烧。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在再次使用前应高压并洗净。
焚烧是处理污染物(包括宰杀后的实验动物)的终末最后步骤,污染物的焚烧必须取得公共卫生机构和环卫部门的批准,也要得到实验室生物安全员的批准。
一、感染性生物材料的安全处理
㈠ 所有感染性材料都应该放入防渗漏的容器里进行高压灭菌。
⑴在高压灭菌处理以前,感染性材料装入可高压的黄色塑料袋;
⑵高压灭菌后,这些材料可放到运输容器里以备运输至焚烧炉;
⑶可重复使用的运输容器,应防渗漏并且有密闭的盖子,这些运输容器在送回实验室重新使用前要消毒并清洗干净。
㈡ 植物检疫样品,如没有发现病虫害,则可以利用;若发现有病虫害,可装于密闭容器内,在 60-120℃下烘干1-2 h后,做焚烧或深埋处理。
㈢动物检疫样品(如:肉,蛋,奶,精液,胚胎,蚕茧等),在没有异常的情况下可加以利用,若有病变或异常,则应集中销毁,焚烧或深埋。
⑴对于利用效率不大或不能利用的检疫样品,高温高压灭菌后集中储存、妥善保管,最后统一做深埋或焚烧处理。
⑵如果检疫样品量很大,可加工成有用的副产品,减少资源浪费,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㈣ 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或不能回收的染色液,应高压灭菌30分钟,趁热倒掉废弃处理。
㈤ 尿、唾液、血液、分泌物等生物样品,加漂白粉搅拌后作用2-4h,倒入化粪池或厕所或者进行焚烧处理。
㈥ 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具如玻片、吸管、玻璃瓶等可以用1-3g/L有效氯溶液浸泡2-6h.然后清洗灭菌后重新使用。
㈦ 盛标本的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 15分钟,或者用1000mg/L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h, 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
㈧ 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
㈨ 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烧毁。
二、锐器/利器的安全处理
㈠ 皮下注射用的针头、手术刀、破碎的玻璃等都属于锐器(利器);
㈡ 使用后的锐器不应再次使用,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专业的利器盒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
㈢ 利器盒一般是一次性的,并且是不易刺破的,盛装利器时不能装满。当装至容积的3/4时,就应将其放入“感染性废弃物”容器里拿去焚烧,必要时要先高压后焚烧;
㈣ 利器盒因装有感染性的利器废物,故绝对不许丢弃于普通的生活垃圾场。
三、非感染性生物材料的安全处理
㈠ 单克隆抗体、质粒、细胞等物质属于非感染性生物材料;
㈡ 非感染性生物材料,应集中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以备高压蒸汽灭菌后废弃;
㈢ 用来盛放非感染性生物材料的容器,应用消毒液浸泡;
㈣ 严格与感染性生物材料区分,防止二者混放;
㈤ 过期的生物性试剂材料应废弃,禁止使用。
备注:以上资讯主要源自《化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
注意:单独一篇文章无法具备资讯的完整性,所以在具体的安全实践中,务必依据具体情况多参考一些相关资料,以便找到更优的安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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